
东南亚信息港讯(www.dnyxxg.com) 24日下午,越南第十五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多项决议,其中包括关于行政单位标准、城市分类的两份核心决议草案,以及两项与国会监督细则相关的决议草案,各项表决均获出席代表100%赞成通过。
会议上,越南建设部部长陈鸿明就城市分类决议草案作呈文。其核心重点是革新城市分级方法——草案摒弃以往将城市与具体行政单位绑定的模式,转而依据发展空间、性质、功能、作用及在国家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划分类别,精准契合当前城市化进程中日益凸显的扩散化、多中心化与区域联动趋势。
据此,越南国家城市体系将由原有6类简化为4类,即特等城市、一线城市、二线城市和三线城市。这一调整不仅旨在简化管理流程,更能清晰界定各城市在国家及省级体系中的定位与职能。其中,首都河内市与胡志明市将继续保留特等城市定位,其他中央直辖市则划归为一线城市。(图:vna-potal-cac-anh-lay-chu-thich-nay-nhe-moi-day-chuong-trinh-len-ubtv-quoc-hoi-xem-xet-thong-qua-cac-nghi-quyet-8492369.jpg 图自越通社,摄于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现场)
随后,内务部部长杜清平就行政单位标准决议草案作呈文。该草案共3章12条,系吸收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审查意见后修改完善而成,核心内容为重构各类行政单位指标体系,在继承现行合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作出适应性调整。
针对“坊”级行政单位,草案大幅提高人口规模标准(调整为原标准的2至3倍),同时保留最低自然面积要求。值得关注的是,草案未限定“坊”必须与特定城市类别挂钩,充分践行“城市不局限于某个行政单位”的核心观点,契合中央总体发展方向。此外,草案仍保留针对山区、边境、海岛、遗产城市及国家旅游中心等特殊区域行政单位的专项规定。
总结讲话中,国会副主席阮克定提出明确要求:建设部、内务部需联合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结合本次国会常务委员会意见进一步完善上述两份行政相关决议草案,书面征求国会常务委员会意见后,提请国会主席于12月31日前签署颁布;两份决议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保障政策实施的统一性。
同日下午的会议中,国会常务委员会还就《规定和指导实施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法中国会监督活动细则》决议草案进行原则性表决,获全票赞成通过;同时表决通过《规定和指导实施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法中规范性法律文件监督细则》的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同样获全票赞成。(完)